1. 109學年度每位學生需修滿至少38學分(包括論文2學分),並通過
碩士學位論文考試始得畢業。109學年度科目學分表如有變動,以最新公告為準。
2. 課程包括:
必修課程:一般筆譯、逐步口譯、專業筆譯、專業逐步口譯、口譯技巧、翻譯理論、電腦輔助翻譯與專案管理、研究方法、論文等。
選修課程:法政筆譯(中英互譯)、同步口譯(英譯中)、同步口譯(中譯英)、視譯(中外互譯)、科技筆譯(中外互譯)、影視翻譯(中外互譯)、實習。
3. 科目學分表(點我前往課務組)